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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地实名制管理方案

江苏工地实名制管理方案主要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制定,旨在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江苏工地实名制管理方案的详细阐述:
 
一、管理范围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保障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该方案。
 
二、实名制管理要求
 
信息录入: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应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通过实名制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考勤管理:施工现场应采用实名制考勤设备,如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考勤,确保考勤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考勤信息应实时上传至实名制系统,并生成考勤表。
 
动态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信息进行动态梳理,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处理已离场人员信息,避免因信息滞后导致考勤率不达标。
 
三、工资支付保障
 
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支付所招用的建筑工人工资。
 
工资发放:建筑工人的工资支付实行银行代发制度,总承包企业应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与实名制信息平台对接的银行设立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工资发放表应由建筑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录入实名制平台,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工资保障措施: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比例一般为承包合同价款的2%~10%。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四、监管与处罚
 
监管措施:各级住建、人社等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监管,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进行大数据汇集、梳理,对违规行为进行预警和处罚。
 
处罚措施:对逾期未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逾期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逾期未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项目,责令项目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作出处理。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将列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并采取相应的市场准入限制措施。
 
五、其他措施
 
推广使用劳动合同:全面推广使用《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建筑工人劳动用工协议》,规范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标准、工作量核算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劳务企业和劳动班组应自觉服从管理、履行职责,严把劳动合同关,加快推进劳动合同电子化。
 
实施“一人一卡”制度:推广使用“江苏建工卡”,实现一人一卡、全省通用,确保工资支付到位。
 
综上所述,江苏工地实名制管理方案涵盖了信息录入、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保障、监管与处罚以及其他措施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维护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AI整合生成,仅供参考,政策可能随着时间有变化,详情查看最新政策消息,鲁班长提供工地实名制考勤解决方案,如有需要,欢迎咨询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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