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间考勤全覆盖
1.考勤对象及更新率:
在建项目的实名制考勤更新率不得低于90%。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到岗率不低于80%。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不低于60%。
其他管理人员的到岗率不得低于各自岗位履职最低考勤要求。
2.有效考勤标准:
每日在场时间累计超过4个小时为有效考勤,无效考勤按缺勤计算。
3.建筑工人考勤:
建筑工人应以实际开展施工作业的时间为准进行考勤。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1.定期通报:
市住建局通过实名制平台进行日常线上巡查,按月通报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实名制管理情况。
通报内容包括在建工程数、月度考勤更新率、月度工程平均考勤人数、月度项目经理到岗率、月度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等。
2.实地核查:
市住建局每半年组织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及各地区住建部门,采取交叉互检的方式开展1-2次实地核查。
核查结果将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公开并抄送各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严肃整治实名制管理违规行为
1.禁止行为:
禁止借推行实名制管理名义指定企业采购相关考勤设备和金融产品。
禁止以告知承诺制和分段制施工许可审批制度为掩护,拖延、逃避或拒不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
禁止上传虚假资料擅自修改工程状态或者逃避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勤管理。
2.处理措施:
对涉事企业及时予以纠正、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通过曝光、核查企业资质等方式进行处理。
存在工资拖欠的,要及时通报人社部门提高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并记录企业和个人诚信不良行为。
以上是呼和浩特工地考勤的主要要求,旨在通过严格的考勤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规范管理和安全生产。
